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44118太阳成城集团非脱产学生(以下简称学生)活动经费管理,促进学生活动健康发展,活跃学院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依据学校财务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学生活动主要指由学院安排指导各级各类学生文体及社团活动,包括各类主题活动、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
第二章 学生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 学生活动坚持经费归口管理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归口管理部门为成人学历教育科。
第四条 开展学生活动务必精心组织、勤俭节约、讲求实效。活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开展与学生活动无关的经济活动,不得变相发放各类人员经费。
第五条 成人教育科负责学生活动的全过程管理,对活动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合规性及审批手续资料的完整性,负责不定期对各级各类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第三章 学生活动经费预算申报及报销
第六条 学生活动经费预算应根据以往活动收支情况、活动规模、活动特点、相关政策规定综合测算确定,经费预算编制应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预算明细应真实、合理。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核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预算一经审批确定应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允许超支。
第七条 学生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学生活动开展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如:活动相关资料打印复印、广告宣传制作、城际间交通费、演出涉及到的设备租赁、服装租赁、化妆以及必要的工作餐等,活动相关打印复印及零星办公用品采购必须附明细清单,发放奖品需附领取签收名单。活动过程中确需发生讲座费、工作津贴、评审费、酬金等情况的按学院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八条 开展学生活动应严格按学院规定使用经费,经费支出原则上需使用非现金方式结算,一般可以使用公务卡(注:学生可使用普通银行卡,报销时需附刷卡POS单)、转账或网上支付结算(报销时需提供支付凭据)。原则上学生活动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均应取得相应正规发票,其他类型收据一般不予报销。
第九条 学生活动经费报销实行“一事一报”,原则上同一活动事项不允许分批多次报销,活动结束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条 每次活动必须设活动负责人(一般由学生担任)一名,指导老师(主要负责活动财务相关事宜,原则上应为学院正式在岗职工)一名,不能由一人兼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44118太阳成城集团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